按照“统一领导、落实责任、分级管理、分类指导、全员参与”的要求,公司系统建立公司本部、所属单位、各单位所属车间组成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。
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。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。
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、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。规划设计、人力资源、生产、调度、基建、营销、农电、信息、保卫和辅业多产等专业职能部门是本专业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,组织、指导、协调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承担闭环管理责任。
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,督办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、统计、分析。
公司本部的主要职责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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